关于暂停举办各类群众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当前,全国聚集性疫情多地多点频发,省内州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若干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避免出现大规模的人员聚集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流入,经临潭县城关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从即日起,暂停举办集聚人数较多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洮州公园及全镇辖区范围内各种形式的浪山活动、各类民俗文化活动、各类宗教法事活动、各类商贸集市活动,以及洮州农民文化宫“大殿上梁”活动以及其他大规模群众聚集性活动。
二、全镇广大群众严禁到本镇辖区和相邻乡镇辖区及其他县、市的乡镇辖区内举办或参加各类形式的群众聚集性活动。例如长川乡“中伏三”大沟浪山活动。
三、各类商贩不得在公路主干线、乡村道路沿线及相关场所聚集摆摊设点。
四、广大群众要服从疫情管控规定,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并相互转告。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举行、举办、组织和参加各类群众聚集性活动。对不服从管理的,将联合公安执法部门强制管控,对违反规定,造成疫情防控局面被动、影响全县大局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临潭县城关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